学生工作处职责
菏泽技师学院学生工作处是学校党委领导下的职能部门,负责全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、行为管理与咨询服务工作。学生工作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,牢牢把握坚决贯彻中央要求,牢牢把握紧密结合学校实际,立足“四个服务”,以立德树人为核心,以传承红色基因为主线,深入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与党的教育方针相融合、与学校事业发展相融合、与专业教育体系相融合、与学生成长需求相融合,全面促进学生成长成才,全力培养德才兼备、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。
学生工作处在分管院长领导下,坚持以学生为中心,负责全院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责如下:
一、认真贯彻上级和学院党政有关学生工作的指示精神,把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、业务水平、道德修养和自尊、自爱、自强意识贯穿学生工作的始终。
二、负责制定全院学生工作计划,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各系学生工作,总结学生工作情况;组织制定、健全和完善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,并严格组织实施。
三、组织实施对学生的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、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精神的教育,对学生开展树立正确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成才观的教育,同时加强对学生的品德教育、纪律教育、法制教育和心理卫生教育;把握思想动态,开展形势教育、行为规范教育和其他日常教育。
四、负责全院评选和表彰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班集体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评选工作和优良学风建设等工作。
五、做好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;做好勤工助学和特困生补助基金发放工作。
六、不断完善勤工助学制度,关心和帮助特困生;重点扶持品学兼优的特困生,使他们能顺利完成学业。
七、负责组织实施对班主任的相关培训,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,做好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。
八、深入学生班级、宿舍,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,预防和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,做好稳定工作。
九、负责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新生入学(军训、体检、分班、专业教育等)和毕业生离校教育工作。
十一、协助院团委组织开展校园文体活动。
十二、指导学生会的工作,提高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。
十三、负责学生毕业信息上报及毕业证书办理工作。
十四、负责学生证、学生手册的发放和管理工作,办理学生休学、转学、退学手续。
十五、接待各种有关学生及家长的来信、来访。
十六、负责学生方面的统计报表。